于印发《某发电分公司1号机组检修“十条禁令"》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: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,树牢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"理念,落实新安法和集团公司、省公司反违章工作要求,强化1号机组A修期间现场安全管控,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,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,现发布1号机组检修“十条禁令",具体要求如下: 一、1号机组检修“十条禁令" 1.无票作业,考核5万元; 2.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,考核5万元; 3.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挂牌使用(包括高度超过3米未使用防坠器、不按标准搭设脚手架),考核1万元; 4.外包作业人员未办理准入手续,考核1万元; 5.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,考核1万元; 6.有限空间作业无监护、无保护措施,考核1万元; 7.使用不合格工器具(包括无检验合格证、相关电气设备外壳不接地),考核1万元; 8.从起吊重物下通行(包括起吊作业现场不做封闭隔离),考核1万元; 9.特种(设备)作业人员无证作业,考核1万元。 10.外包作业无业主监护(包括监护人擅自离岗),考核1万元。 二、管理规定
1.以上禁令适用于某发电分公司各部门及公司各“三外"(外包、外委、外协)单位。 2.对公司职工违反禁令者,违章记6分,下岗学习,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。 3.对公司“三外"人员违反禁令者在以上考核基础上,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清退处理,所在班组停工整顿,由公司安全总监组织约谈;发现两次加倍考核,由公司领导组织约谈;发现三次对责任队伍清退处理,并列入“黑名单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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